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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或调整各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保密办  发布日期:2019-04-09 08:25:36  浏览次数:

 

各涉密单位:

为了巩固和完善学校保密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请结合本单位实际,确认或调整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确认或调整后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4月12日前报学校保密办。如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没有变化,也须以书面形式确认上报。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要求:

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学院原则上由书记担任;

副组长:由各单位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任;

兼职保密员(1名):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各项保密工作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本单位各类涉密情况的人员担任;

信息安全员(1名):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具备一定信息技术知识和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操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没有涉密电脑的单位可以由兼职保密员兼任。

保密办联系人:徐洪亮 联系电话:85197181

附件1:涉密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表格

附件2:需要建立或确认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单位名单

保密办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