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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保密委员会成员述职及保密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保密办  发布日期:2019-03-08 16:19:47  浏览次数:

各学院(单位)党委、党总支;各学院(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落实江南大学保密工作责任制,表彰和奖励在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为保护国家秘密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评分标准》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要求,经学校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保密委成员述职及保密评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保密委成员述职工作

(一)述职对象

全体保密委员会成员。

(二)述职内容

1.学习贯彻执行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和中央、教育部及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的情况;

2.根据国家及学校保密工作制度与保密委员会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分管范围内保密工作开展,指导分管范围业务制度修订与审定,落实保密归口管理及保密工作融入业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3.参加保密委员会组织召开的会议和活动,协调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对保密工作支持与保障的情况;

4.组织检查分管范围中保密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保密严重违规及失泄密事件查处的情况;

5.协助保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加强对学校保密工作的领导,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及保密归口管理,帮助解决学校保密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情况;

6.完成校党委和上级保密机关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的情况。

(三)述职程序

1.根据保密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由本人填写《保密委员会成员年度保密工作述职报告》(附件1);

2.2019年度保密委员会第1次例会个人履职述职;

3.保密办公室归档。

二、2018年度保密工作评优工作

对学校2018年度安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由保密办公室组织评选,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

(一)奖项设置

1.“江南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不超过5个

2.“江南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不超过10名

(二)评选条件

1.江南大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保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的安全保密工作;

(2)认真落实归口管理责任,有计划,有分工,有措施,有落实,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保密工作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组织本部门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全体涉密人员掌握应有的保密知识,普遍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4)单位安全保密工作防范措施到位,能有效防范失泄密隐患发生,成效突出;

(5)在评选年度内本部门保密工作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2.江南大学保密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安全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保密规章制度,熟悉本部门或本职业务工作中涉密事项的情况和保密工作的重点,具有较强的安全保密责任和意识;

(2)涉密人员积极参加安全保密教育培训,保密工作成绩突出;

(3)涉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熟悉本部门或本岗位安全保密工作的基本情况,认真钻研本职业务,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4)在评选年度内个人保密工作和保密职责范围内未发生违规行为及失泄密事件。

(三)评选办法

1.各(学院)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

2.保密办公室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单位结合保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后,报请学校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

3.人事处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个人,结合保密工作考核情况进行审核并听取保密办公室意见后,报请学校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

4.保密先进集体材料由保密办归档,保密先进个人材料由人事处归档。

三、材料上交要求

(一)以下材料上交保密办

1.保密委员会成员年度保密工作述职报告;

2.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以下材料上交人事处

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三)材料截止日期

2019年3月15日。

党委办公室

保密办公室

人 事 处

2018年3月8日

附件:

1、保密委员会成员年度保密工作述职报告

2、保密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保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