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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非涉密信息设备专项清查与统计的通知

作者:   保密办  发布日期:2021-04-15 08:28:19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非涉密信息设备专项清查与统计的通知

 

相关学院(单位)、相关部门(以下简称“相关单位”):

根据《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标准》和学校保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经保密办公室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共同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非涉密信息设备专项清查与统计工作,现将有关清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清查性质:非涉密信息设备专项清查

二、清查标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保密资格评分标准以及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评分标准。

三、清查对象相关单位的非涉密单机(以下简称内部机)与非涉密单机配合使用的非涉密设备(以下简称内部设备)以及涉密人员,兼职保密员的互联网电脑。

四、清查时间及具体安排本次清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412423日,相关单位组织自查并按要求完成本单位的信息设备统计工作。第二阶段,426-430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完成全校统计工作形成台账交保密办备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参与清查与统计的单位名单:

序号

被检查部门

序号

被检查部门

1

党办

13

科研院

2

校办

14

财务处

3

组织部

15

设备处

4

纪委

16

信息化

5

宣传部

17

纺服

6

保卫处

18

机械

7

人力资源处

19

物联网

8

研究生院

2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

9

国交处

21

设计

10

招就处

22

外国语

11

审计处

23

生工

12

图档馆

24

国教与北美

六、清查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工作职责

保密办公室 徐洪亮 联系电话:85197181

负责保密规章制度、保密工作实务咨询解释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陆晔 联系电话:85910606

负责填表和数据采集过程中的技术咨询和保障工作。

 

非涉密信息设备的清查和统计工作,是我校整体保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形成保密工作台账的基础工作,请本次清查工作所涉及的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行好保密工作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数据统计、核对工作。相关单位应以本次清查为契机,完善本单位的保密台账,确保账物一致,手续齐全,保密提醒标识黏贴到位,进一步促进我校保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保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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